壹週刊報料,高雄捷運將在六月破產,政府面臨收購的危機,又再度引發各界對高雄捷運營運困境的關注。對於關心高雄捷運的人來說,週刊的爆料根本連新聞都算不上,實收資本額百億的捷運公司,面對每年廿多億的虧損,累積超過資本額半數,早已在預料之中。
儘管高雄市政府與捷運公司雙方,使出渾身解數想要提昇運量,但短期間要有大幅度的改善,看來是不太可能,而這段期間虧損的填補,高雄市政府與捷運公司站在契約雙方不同立場,對於平準基金之撥付有所爭議勢所難免,癥結問題在於誰要來承擔虧損?以捷運公司立場,談社會責任太沈重;而就市政府而言,如此龐大虧損對市政預算產生的排擠亦確實難以負擔。
在這樣的情況下,令人好奇的是交通部的立場,既表示興建捷運中央補助高達千億元,不可能放手讓它倒;另一方面卻又強調,捷運完全交由地方經營,法律上,交通部的立場無權過問,暫時也不會介入。什麼意思?在現階段地方政府就自行想辦法解決吧!唉!難怪有人要說選舉太多誤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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